文/張明紅 華東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學系主任 副教授;
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教師發(fā)展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
早教專家委員會主任;
兒童游戲就本質而言,是一種社會性活動,是兒童參與社會生活的一種獨特方式。用教育社會學的某些理論(如結構與過程、均衡與沖突、教化與內化、分化與提升等)對兒童游戲進行分析,可以形成對游戲活動中的社會活動、社會現(xiàn)象和社會關系的特有認識,并將關注的重點鎖定在對兒童游戲過程中呈現(xiàn)出來的各種社會互動、經驗互動、教育互動和環(huán)境互動等表現(xiàn)形式及其關系上,為兒童游戲的實質性研究提供新的、有益的視角。
一、結構與過程
兒童的游戲活動具有結構性,它是由教師、兒童、游戲主題、玩具和材料、游戲場地、游戲情節(jié)的展開與發(fā)展等共同構成的一個結構,正是在這樣一個結構中,兒童通過活動,對自身的社會化產生了一定的意義和功能。由于這個結構的含義不同,便可能對兒童發(fā)展的意義與地位有不同的認識和評價。
兒童游戲中的社會結構,反映了兒童最初的交往傾向和同伴關系。在游戲活動中,兒童會自發(fā)形成一個個比較固定的共同體—兒童小團體。在這個團體中,他們共同協(xié)商游戲的主題、內容和規(guī)則,擬訂計劃和討論進程;為了游戲的進行,他們還必須保持角色之間協(xié)調一致,自覺履行集體一致認同的規(guī)則和要求;他們相互依賴、相互支持、相互監(jiān)督、相互團結與合作,人人可以為解決游戲中的某個問題出謀劃策,人人都可以成為其他兒童學習的資源。與此同時,那些被同伴拒絕于小團體之外的幼兒往往在游戲中采取消極、不友好的行為與同伴交往,因此在群體中往往處于被排斥、拒絕的社交地位。這種社會結構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和模式化的特點,它體現(xiàn)了兒童社會內部的一種價值選擇和社會秩序。
兒童游戲的過程性體現(xiàn)為游戲活動中游戲的情節(jié)、結構等要素都處在一定的發(fā)展過程和發(fā)展階段之中。比如,隨著兒童社會化程度和游戲水平的提高,他們會不斷調整、變化游戲的主題、內容;為了在游戲活動中受到兒童團的歡迎、接納與尊重,減少被拒絕與排斥現(xiàn)象的發(fā)生,他們會逐步建立自信和自尊,學會分享和協(xié)商、談判與讓步等積極的社交策略,發(fā)展有效的社交技能,自我中心的程度不斷減弱,友好交往、團結合作等社會化認知和社會行為得到強化和鞏固,以提高和改善自己的社交地位。
二、均衡與沖突
著眼于兒童在游戲活動中與社會環(huán)境相互作用的社會能力結構的分析,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兒童在游戲活動中的社會能力的構成因素不僅有樂群、主動、自制、領導、獨立等單一因素,也有合作—競爭、獨立—遵從、主動—被動、領導—服從、協(xié)商—爭執(zhí)等種種復合因素。而復合因素中存在的對立統(tǒng)一的關系,使兒童游戲活動明顯地表現(xiàn)出均衡與沖突的關系。
從個體維度來分析,兒童總是期望在游戲活動中以自我的、單一的因素為主導,主動地、隨心所欲地開展游戲活動。但從社會維度來看,兒童具有在一定的社會群體中與人交往的迫切需要;友善、樂群的天性。導致他們希望得到群體的歡迎和接納,希望與同伴合作游戲,并由此獲得與同伴建立共同體的機會。為此,在游戲中他們會抑制或者是暫時放棄個體維度的單一因素,以社會維度的復合因素為主導地位,以減少游戲中的種種沖突,維持游戲中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的均衡??v觀兒童社會能力的發(fā)展過程,實際上就是個人維度和社會維度的均衡和沖突對立統(tǒng)一的過程。
另外,從游戲活動中游戲材料、游戲場地和游戲主題等各個要素之間的關系來看,它們也總是處于均衡與沖突的矛盾體中。比如,游戲活動中由于受外部因素的干擾或內部變化的影響,常常會出現(xiàn)某些沖突現(xiàn)象(如游戲場地被別人捷足先登、游戲材料需要分享、游戲主題之間出現(xiàn)干擾和重疊、游戲伙伴“跳槽”、兒童不同的社會經驗和文化背景相互對立等),為保證游戲的正常進行,就需要兒童把這些沖突與矛盾限制在一定范圍之中,并通過各種手段進行調整,產生社會互動、經驗互動和環(huán)境互動等一系列“對話”行為,繼而在活動中尋求一種新的均衡。
當前,在幼兒園利用游戲活動開展社會教育時,教師如何借助游戲中的沖突,并利用沖突向均衡轉化的機會,促進游戲活動和兒童身心的持續(xù)
發(fā)展,是需要廣大幼教工作者不斷探索和研究的問題。
三、教化與內化
教化與內化這一分析視角是以游戲活動中社會文化與兒童個體的主觀活動之間的相互關系的考察為基礎的。
從教育社會學的觀點出發(fā),教育活動是一種社會的文化結構與個體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而游戲活動是幼兒園教育活動的一種基本存在形式,它既是社會的文化結構作用于兒童個體的過程,又是兒童個體通過自身的游戲活動對社會文化結構進行繼承和創(chuàng)新的過程。
例如,在玩“交通警察”的游戲時,兒童好動的天性會受到一定的抑制,但由于身負指揮交通、維護社會秩序的重任,使得他們清楚地認識到“克服困難、堅守崗位”的重要性。在社會性角色游戲中,兒童有機會學習扮演各種社會角色,使自己處于他人的地位,體驗別人的情感和態(tài)度,學習成人社會各類社會角色應有的行為方式,從而理解成人世界,理解社會角色之間的關系,并自覺遵守社會生活準則,使自己的思想和行為符合社會規(guī)范。
在游戲活動中,社會文化結構關系與個體的相互作用有“教化”和“內化”兩層含義。所謂“教化”就是教師按照一種社會文化結構對個體進行教育所產生的外部效果,個體的某些認識和行為上的轉變,可以說完全是在教育的干預下才出現(xiàn)的,缺少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和融合性,這種外在的說教容易讓兒童的社會認識和社會行為產生脫節(jié),不能真正指導兒童的社會行為。事實上,在游戲活動中兒童的發(fā)展絕不是完全被動的,兒童完全可以主動地與社會文化結構進行互動,并且在這種互動中,“內化”和提升自身的社會性品質。
當然,我們強調游戲中兒童的主動性和“內化”的功能,并不是要否定社會文化結構對個體發(fā)展的“教化”作用,只是希望在兒童游戲活動中給予這種內化一定的優(yōu)先權,承認并發(fā)揮兒童的主觀能動性,使教育變得更有實效。
四、分化和提升
分化與提升的分析視角,實際上也是從游戲過程和發(fā)展的角度,對游戲活動中各種社會現(xiàn)象和教育現(xiàn)象進行的研究兒童游戲活動中社會結構的形成初期,其團體成員帶有機械團結的特點,他們的小團體無論開展什么游戲,都是聚集在一起形影不離,團體成員就是游戲的伙伴。可是隨著兒童身心不斷地成熟與發(fā)展,他們選擇同伴的標準在變化,他們會根據(jù)不同的游戲主題和角色扮演的適合程度,來有機地選擇與調整游戲伙伴,原來小團體的那種固定關系就會因此而改變。固定關系的分化常常帶有功能發(fā)展和社會進步的價值內涵,按照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在《現(xiàn)代性與自我認同》一書中的觀點,分化意味著“在前現(xiàn)代社會中以一種松散的形式組織起來的活動模式,隨著現(xiàn)代性的出現(xiàn),變得更為專門化,更為精確”。
所謂提升,就是將社會關系從游戲這一地方性的場景中提煉出來。兒童與物質環(huán)境、人文環(huán)境發(fā)生相互作用,使師生之間、同伴之間的社會互動能脫離其場所的特殊性,而在一個更大的社會背景中得到理解和形成新的互動及“對話”關系,并由此獲得自身的發(fā)展。
隨著兒童社會活動的空間和范圍的逐漸擴大,兒童理解自己和社會意義的背景也逐漸變大了,他們不僅從個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而且還會從社會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這一點對于游戲活動中兒童的社會性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比如,兒童作為集體成員,在游戲中需要相互適應,服從共同的行為規(guī)則,掌握和學習輪流、協(xié)商、合作等社會技能;需要與其他伙伴發(fā)生關系,并從中逐漸地發(fā)現(xiàn)和了解自我和他人,了解自己行為的結果對他人和社會的影響,并以此調整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能被同伴接受兒童一旦掌握這些社會技能,還可以在社會生活中加以應用和拓展,縮短他們掌握社會生活經驗和道德行為準則的過程。
隨著兒童想象力的日益豐富和對現(xiàn)實生活的理解及游戲技能的不斷提升,兒童游戲中又出現(xiàn)了更多的有關成人社會的主題、情節(jié)和真實內容,游戲中所反映出來的社會認知也越來越豐富,社會規(guī)則越來越復雜,道德情感越來越高尚,由此兒童良好的個性和社會性也在游戲過程中悄然發(fā)生了變化。
所有這一切又和兒童的社會生活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因此當兒童今后進入更廣闊的社會生存空間時,他們不僅會從自己所生活的狹隘時空去分析和考慮問題,而且還能從更大的空間去思考自己的生存價值。因為游戲已使兒童逐漸從自我中心狀態(tài)提升到能夠考慮到他人,逐漸成為社會學意義上真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