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家長工作制度參考2
時間:2015-12-28
來源:紅纓教育
作者:督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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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
1.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一名家長代表組成,設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長委員會主任是幼兒園園務委員會成員之一。
2.每學期初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幼兒園工作,制訂工作計劃,年末家長委員會向家長匯報總結家長工作。學年中根據(jù)幼兒園工作需要,委員會可隨時召開會議。
3.家長委員會應通過各種形式聽取并及時 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協(xié)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jīng)驗。
二、做好家園聯(lián)系工作。
1.建立家訪制度。新生入園前家訪,以后每學期普訪一次,三天不來的幼兒電訪或家訪,對個別特殊幼兒或遇有問題應隨時家訪,并做好記錄。
2.建立家園聯(lián)系手冊,每周向家長公布教育教學內容,評定在幼兒園表現(xiàn),期末對幼兒進行全面評估,寫出幼兒發(fā)展評估報告。平時利用家長接送幼兒時間,隨時做好家園聯(lián)系工作。
3.每星期開展一次家長咨詢活動,為家長解答有關幼兒教育問題,指導家長正確進行家庭教育。
4.每月末為園長接待日,并設立家長信箱,及時了解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要求和意見,隨時改進幼兒園工作。
三、成立家長學校,組織各種形式的家長活動。
1.每學期初召開一次家長會。
2.每學期開展一次家庭教育講座活動。
3.每學期開展一次家長觀摩或家長參與的半日活動。
4.每學期開展家園同樂活動,如慶祝節(jié)日、運動會、春秋游等。
5.每學年召開一次家庭教育經(jīng)驗交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