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促進每個幼兒的身心發(fā)展。
2、教師需認真實施幼兒園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并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yè)務學習活動,認真?zhèn)湔n,寫好一周的教育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zhèn)浜妹恳还?jié)課,堅持超前備課,每月最后一天必須將備課筆記交給園長。
5、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fā)展。
6、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和來賓要微笑服務、友好相處。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學生、組織指導幼兒活動,切不可體罰、變相體罰幼兒。
8、在工作時間里,教師不得隨意離開幼兒,發(fā)現(xiàn)或聽到幼兒的行為、聲音有可能導致受傷害時,要立即制止。